华宇娱乐分红_2021年度江宁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作者: www.bxbj168.com 分类: 华宇新闻 发布时间: 2021-04-03 07:43

我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为推进社科理论研究与阐释,经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宣传部批准,2021年度江宁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面向全区社科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方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区委全会部署,紧密结合江宁“十四五”规划布局,着眼当前江宁高质量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试点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和挑战。

二、课题定位

坚持政治导向和问题意识,聚焦区情实际,紧扣区委区政府年度中心工作,突出应用对策研究,兼顾基础理论研究,着力研究阐释我区贯彻落实新思想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理论实践经验,着力研究回答新时代江宁高质量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和挑战,力求形成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在前期面向全区广泛征集选题的基础上,本次共确立研究课题12项,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研究专项课题选题”8项和“常规选题”4项。

本次资助经费额度将由研究成果内容质量决定,不预先设立每项课题的研究经费。

(一)庆祝建党100周年专项课题

1、关于提升江宁党内集中教育活动成效的总结和思考

2、江宁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研究

3、中国共产党革命心理品质内涵与传承的谱系研究

4、基层人民法庭参与社会治理的路径研究——以江宁法院汤山法庭六十年的历史变迁为切入

5、党史文化在基层社区党建中的价值与开发路径

6、运用系统思维加强党的建设的经验启示

7、有效发挥红色资源在社会治理的功能研究

8、党史融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思考

(二)一般课题

1、江宁区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的方法和路径研究

2、江宁数字乡村建设研究

3、南京都市圈背景下江宁区提升链接辐射能力的对策研究

4、对江宁区安置房小区居住品质升级的研究

四、研究时限和成果要求

1、本次参照省市社科联课题管理办法,强化课题申报、立项、结项的评审和中期检查,突出事中监管和成果认定,保证课题研究进度和质量。课题成果需经专家评审鉴定合格后方能结项。鉴定“优秀”课题建议资助经费3万,鉴定“合格”课题建议资助经费1万,未能通过鉴定的课题,予以撤项。

2、专项课题和一般课题完成时限均为半年。所有课题在立项后3个月需提交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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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课题最终成果为论文或研究报告,课题成果要注意学理分析以及研究的针对性、实践性,并附5000字左右的成果精简版。

4、所有课题结项需经专家组评审,优秀课题须有1篇论文(或研究报告)在C刊(含C扩)或省以上主流报刊发表(1500字以上)才能结项。如能够提供区级以上(含区级)领导相关批示、政策采纳相关文件、实际应用证明等相关资料,可免于结项鉴定。

4、研究成果发表时须注明为“南京市江宁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资助项目”。

5、凡研究成果中存在侵犯知识产权、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在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科研诚信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或观点结论有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刊发后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按终止研究或撤项处理并通报所在单位。

五、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申报面向江宁驻区高校、党校、社科研究机构、党政机关公开招标。项目申请单位须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为开展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2、项目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重点课题申请人一般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一般课题申请人,参照市社科基金项目,侧重(但非必须)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申请人(1975年4月1日后出生,包括项目组成员)。项目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本轮申报中,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项目,且只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一个其它课题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课题项目的申报。

4、鼓励高校、党校、社科研究部门、新型智库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六、申报要求

1、本次招标不受理自选选题,但申请人可以根据选题方向微调具体申报题目。

2、在江宁新闻网(http://jiangning.longhoo.net)下载《南京市江宁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请书》。《申请书》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递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加具单位意见和公章。

3、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和指导申请者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无科研管理部门的单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领导或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统一报送我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申请人不具备申报条件的;选题不符合本公告附件所列选题方向的;“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报项目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等知识产权争议的。

4、报送材料包括:(1)《申请书》纸质版一式3份(1份原件和2份复印件),报送时将原件单独列出;(2)若单位统一报送,请将申报材料汇总清单,包括申报总数和各项目类别统计数据等;(3)《申请书》电子版,通过电子邮箱发送。

5、项目申报从即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申报单位须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我办,逾期不予受理。

七、项目评审

江宁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实行专家会议评审,确定建议立项名单,报区委宣传部审定。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399号区委党校行政楼103室区社科联办公室。邮政编码:211100。联系人:黄睿婷。联系电话:025-87183509。电子邮箱:447571847@qq.com。

附件:《南京市江宁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请书》https://wx.hlcode.cn/?id=0000CIJ

  

江宁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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