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宇代理中心_南京江宁:推出专属医疗保障“幸福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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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笔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南京市江宁区将推出专属医疗保障“幸福保”,切实破解群众医疗费用支出过重难题,提升江宁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悉,“幸福保”由江宁区共同富裕办公室牵头,多部门指导,坚守“低门槛、高保额、保大病、重惠民、易操作”五项原则,推进江宁居民和“新江宁人”全民参保,每人每年只需128元,最高即可获得220万元医疗保障。“幸福保”项目有哪些亮点?笔者了解到,居民门诊可以报,既往病史也可保,医保内外都能报,其中住院、门特及使用国家“双通道”药品的自付费用可报;医保外自费药品、耗材可报。此外,初次发生约定的十种重疾之一的赔付关爱金1000元;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治疗有津贴(180元/天,最高给付30天);区内、外相关签约医院住院治疗一站式结算,出院即报销。
值得一提的是,被保险人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不包括个人自付比例部分)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扣除被保人已经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大病补充、医疗救助和其他第三方获得的相关医疗费用补偿后,“幸福保”将对剩余部分实行分段赔付。其中,年度免赔额1000元,1000元(不含)~3000元(含)部分赔付比例10%,3000元(不含)~5000元(含)部分赔付比例30%,5000元以上部分赔付比例50%,年度最高累计赔付限额3000元。
“幸福保”还可作为罕见病用药的补充,对纳入江苏省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保障范围的参保人员在保障期间内使用《罕见病用药保障药品名单》所列药品,经罕见病用药保障资金、医疗救助、慈善援助等保障后的个人自付药品费用,年度免赔额5万元,个人自付药品费用5万元以上部分赔付比例45%,年度最高累计赔付限额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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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参保呢?笔者获悉,南京市基本医保(含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在保的江宁居民和“新江宁人”均可参保,不限年龄、不限职业、不限健康状况,患病人群也可保可赔。“幸福保”将于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30日开放参保,参保人员可关注“江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参保,也可就近在街道、社区办理参保,机关企事业单位可通过江宁市民中心社保大厅办理参保。
张娟
来源:江宁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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