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宇线路_电动车交通事故死者95%没戴头盔,南京交警首次发通告提醒

作者: www.bxbj168.com 分类: 华宇园地 发布时间: 2020-09-10 08:36

发展新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市工信局负责人解读“新产业”行动计划

目前市工信局正紧紧依托我市“4+4+1”主导产业体系,强化产业地标打造,抢抓发展新机遇新窗口,进一步加快新产业发展,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在涉及电动自行车的死亡事故中,

81.6%的骑乘人员死于颅脑受损

95%以上都未佩戴头盔

而正确佩戴头盔的骑乘人员

在交通事故中无一死亡

涉电动车死亡交通事故:绝大多数骑车人未戴头盔

【案例一】强闯红灯被撞飞 颅内出血致死

去年7月1日13时许,承天大道中和桥路口信号灯由绿变红,但由东向西的两辆电动车全然不顾,强闯红灯。该路口还停有一辆搅拌车,挡住了其侧面的视线。就在两辆电动车闯红灯经过搅拌车车头时,突然一辆SUV越野车飞驰而来,将其中一辆电动车连人带车撞飞。经抢救,骑车男子因多处骨折、创伤性颅内出血,不治身亡。该起事故中,越野车超速行驶和电动车驾驶人闯红灯都有过错,但骑车人未佩戴安全头盔却搭上了生命的代价。

【案例二】雨天闯红灯送外卖被撞重伤

今年1月15日14时50分许,富春江东街和黄山路路口,东西方向的绿灯刚刚亮起,但一辆南北方向骑行的外卖电动车强闯红灯,丝毫没有减速。外卖骑手身披雨衣,视线也受到影响。就在他闯红灯的一瞬间,一辆东西向行驶的小货车驶入路口,在货车驾驶人紧急刹车时由于雨天地面湿滑,还是将其撞倒在地。该骑手未戴头盔,头部受重创,导致重伤瘫痪。

【案例三】骑问题车自己摔倒头部撞树身亡

去年12月16日中午,雨花台区大周路,一名男子骑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突然车辆失控摔倒在地。后经调查,男子所骑电动车经检验制动不合格,在没有外界车辆和行人干扰的情况下,车辆突然与右侧路牙相撞,导致骑车人摔倒,且撞到行道树。由于未佩戴头盔,骑车人头部受到重创,最终因多发性颅骨骨折、多发性大脑挫裂伤、脑干损伤、脑出血等,不治身亡。

【案例四】酒后骑车出事双双昏迷不醒

今年3月18日晚0时28分许,汉中路罗廊路路口,一名电动车骑手强闯红灯,结果被轿车当场撞飞。事发时,距离其骑行方向绿灯亮起还有不到10秒。经检测,男子事发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65.5mg/100m,属于醉驾。由于未戴头盔,造成其颅脑损伤,至今昏迷不醒。

南京64个小区101家单位试行垃圾分类

先行先试的机关、医院、学校限制一次性杯具,餐饮企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64个小区采取定时定点垃圾投放,实现运输、处置全闭环。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这些驾驶人都“劫后余生”

而与上述事故类似,同样严重的交通事故当中,这些电动车驾驶人却保住性命,逃过一劫。只因佩戴安全头盔,极大提高了事故中电动车驾驶人的存活率,且事故后几乎没有对他们造成严重伤害,多系轻微伤。

【案例一】应天大街猛烈撞击 人只受了轻微伤

今年3月5日晚高峰,应天大街大明路路口,东西方向已绿灯通行,但一名外卖骑手由南向北强行闯红灯,速度较快。结果,一辆轿车在通过路口时,将其连人带车撞飞。事发后,这名骑手竟然还站了起来,看上去安然无恙。交警判定,骑手闯红灯,负事故主要责任。后经过医院检查,该骑手因佩戴头盔,头部避免了严重伤害。

【案例二】前挡风玻璃全撞碎人只受了轻伤

去年11月5日22时30分,一辆轿车行驶至中山南路时,绿灯已经变成黄灯,但驾驶员洪某没有减速,想直接通过路口。但就在此时,一辆试图提前左转抢黄灯的电动车出现在其视线当中。电动车被撞毁,电动车驾驶人陶某狠狠摔倒在地,轿车前挡风玻璃也全部撞碎。不过,事故发生后陶某仅受轻伤,因佩戴头盔,逃过一劫。

【案例三】路边突然窜出骑手 车损严重人没事

今年2月28日中午12时许,一辆轿车在建邺区某小区一侧的道路正常行驶,两旁都是临停车辆,视线变窄。在此期间,一辆外卖电动自行车突然从临停车辆中间“鬼探头”,轿车驾驶员措手不及将其撞倒。事故中电动车被撞碎,但万幸的是,骑手因佩戴头盔仅受轻微伤。

为了您的生命安全、骑车请戴好“生命盔”

这些事故虽都是因不遵守交通法规酿成,但却因戴不戴头盔一个选择,一些生命就此结束。

今天,南京交管部门首次在报纸上发布通告:安全头盔是“生命盔”,为了您自己的生命安全,请正确佩戴头盔。

通过对南京市2019年死亡交通事故进行分析,涉及电动自行车的占全市总数的49.9%。其中,64.9%发生在城市普通道路,17.5%发生在县乡道路、8.2%发生在国省道路。通过分析死亡案例,事故中电动车骑行人不佩戴头盔,头部最易受到伤害,全市因颅脑损伤死亡的人数,占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人数的81.6%。

除了戴头盔,遵守交通规则同样非常重要。引发电动自行车事故违法行为中,排名前五位的是:未按规定让行、违反交通信号、逆行、违法占道行驶、违法上道路行驶。为了您的安全,请遵守交通法规。

通讯员 宁交轩

南报融媒体记者 王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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